<p class="ql-block">開庭的那一天,我做好了一切準備,包括自己的形象。注意不要因為個人的細微末節(jié)破壞或沖淡了法庭莊重嚴肅的氛圍。遞過身份證和專用的通行條,順利的經過警衛(wèi)的崗哨,進入法院。電梯把我送到二樓,Wang 已在那里等候。他帶我走進長長的走廊,兩側是仿楠木護墻裙,十分考究。第23 庭在走廊中端,門已微微開啟。庭審室面積約有二十平,正面是審訊臺,臺后端放著三張主審法官(審判長,審判員)的高背椅。正面墻上高懸的國徽給會場平添了莊嚴肅穆的氣氛。左側是檢方位置,我一眼就看到了寫著“翻譯”二字的席位牌,也就是說,屆時我將和國家公訴人,檢察官坐在同一排。右側是辨方位置,桌面上擺著兩名律師的席位牌。中間是書記員的小桌和座椅,負責紀錄。如今的桌上不再是筆墨紙張,而是一臺薄薄的筆記本電腦。書記員離被告席和審判員(法官)席基本上是等距離。就我的目測,似乎和被告席距離更近。后來因為發(fā)生過幾起意外事件殃及書記員,她們的席座位置有所調整。還沒有等我觀察完庭審室四周的布局,審判長帶著兩名審判員從正后方側門魚貫而入。黑色的法官袍,紅色的寬領巾,手持卷宗,神色莊重的走進法庭。法庭庭務員高喊起立,全體肅立,審判長宣布開庭,并向法警傳令帶被告出庭。其時,檢察官,原告,被告律師以及旁聽人員均已入場,只差帶手銬的嫌犯尚未出現(xiàn)。不一會,那個我已在“二看”見過一面的加拿大人在兩名獄警半擁半架下走進了人們的視線。燈光下,柯爾那布滿皺紋的面容充分顯出了他的五旬年紀。今天嫌犯的頭發(fā)和服裝似乎為了出庭經過打理。獄警將他的手銬打開,讓他坐進一張?zhí)刂频谋桓嫦缤變旱膰我话?,胸前有一道鋼質緊箍,要掙脫是不可能的。旁聽席上來了一名低級別的加拿大使館的外交官,另外就是原告的兄嫂張光(化名)夫婦 。一切就緒后,審判長宣布出庭各方人員的名單,念到法庭翻譯的名字時,特意友好的朝我這邊看了一眼,我也以目還禮。盡管改革開放多年,涉外案子不少,講法語的犯人畢竟是少數。審判長首先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。在我看來,這起訴書實際上就是案情介紹。因此,不得不費些筆墨。起訴書稱:柯爾,51歲,加拿大人,臨時居住在宣武區(qū)遠東飯店001-C室。2004年7月11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。經檢察院批準,于同年7月30日被批捕。經調查確認:2004年7月11日下午一時許,犯罪嫌疑人與宣武區(qū)珠寶市大街32攤位的龐玉(女,化名)攤主因口角而發(fā)生肢體沖突。當柯爾急于離開時,眾人對其圍堵。此時,犯罪嫌疑人抽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向周圍人群揮舞。犯罪嫌疑人退至珠寶市大街36號攤位前,將張華(男,33歲,化名)上腹部左側刺傷。后經專家鑒定,傷口乃輕傷。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,遂向法庭告知受害人的陳述,證人的證詞,案發(fā)現(xiàn)場記錄,專家的相關鑒定。公訴人認為,被告已經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234條的有關條款,構成了故意傷害罪,請求法庭對被告依法懲處。 原告張華宣稱,被告柯爾的行為給他本人造成了經濟損失,他要求被告賠償75000元,以彌補其醫(yī)療費,護理費,營養(yǎng)費,交通費,收入減損費,衣服破損費,營業(yè)損失費。審判長在聽取公訴人以及原告的陳詞后,要求控方列舉證人證詞(因證人均未出庭)。公訴人列舉的證詞內容基本一致,各有補充,其主要方面為:被告和32號女攤主因瑣事口角,繼而發(fā)生肢體沖突。被告退卻,眾人追趕。被告揮舞匕首威脅追者。追者則以雨傘和板凳抵擋。被告退至36號攤位,將攤主張華刺傷。舉證后,被告為自己辯護稱,女攤主“強賣”,而他并不想買,當他想離開時,被攤主揪住不放。掙脫后,眾人起哄并窮追不舍,被告后背遭人拳腳相加,棍棒襲擊。于是,他從褲兜里拔出匕首自衛(wèi),邊逃邊用英語高喊“Let’s me go!”(“讓我走!”)。辯護律師辯稱:她的當事人揮舞匕首完全出于自衛(wèi),刺傷原告張華是“意外”,而不是“故意傷害”。公訴人駁斥道:被告揮舞匕首,從其主觀上應該知道會傷及人群,也應該預知、顧及該行為的后果,結果致使原告受傷。他的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的主要因素,因此,只有“故意”,沒有“無意”。另外,公訴人宣稱,經化驗,匕首上的血跡與原告的血型完全一致,從而說明被告所述,純屬抵賴。在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辯論后,審判長要原告就民事訴訟提出訴求。原告張華此時情緒激動,吐沫四濺。邊說邊撩起衣襟,露出傷口給大家看。此人是浙江來京攤販,口音很重,給翻譯帶來一定困難。我絲毫不敢懈怠,屏神息氣地側耳傾聽,唯恐出錯。審判長對他冗長混亂的發(fā)言似乎也有些許不耐煩,最后終于打斷了他的話頭,說本庭已經了解了他的訴求。</p> <p class="ql-block">緊接著,審判長要被告作最后陳述??聽柗磸吐暦Q他遭到眾人拳頭和棍棒圍攻,追打,他揮舞匕首只是為了自衛(wèi),矢口否認傷及任何人。說到激動處,老外雙手不斷比劃。嘴里持續(xù)發(fā)出呼呼的咆哮聲。審判長一聲斷喝酷似女包公,我也急忙用法語大聲說了一句,這才制止了嫌犯沖擊公堂的沖動。墻上的時鐘已經指向四時。隨著審判長“現(xiàn)在休庭”的話音一落,法捶一擊,場內凝固已久的大氣場也迅即散盡,繃緊的根根神經都松弛下來。等獄警將被告帶出庭審室后,審判長,公訴人,辯護律師,包括原告都不約而同的聚攏過來和我一一握手。那名女法官顯然是代表大家說,“今天要數李老師最累最辛苦了,因為所有人說的話李老師都要再說一遍”。這時候,公訴人和律師也都笑容可掬。親切和藹。我想要是給機會的話,沒準那個老外也會和我握手言謝呢。我拖著疲憊的身子和拖沓的腳步走出法院,登上的士。車窗外暮色四合,下班的車流匯合成光和影的巨河。我的思緒仍滯留在法庭上,想著那伶牙俐齒的女律師,那聲色俱厲的公訴人,那垂頭喪氣的外國人,那錙銖必較的浙江人,還有那代表共和國法制威嚴的審判長。</p> <p class="ql-block">中午在法院內部餐廳用餐時,老Wang感慨地說,您知道,對于官司中的老外,一般講都有些“照顧”,但這種“照顧”往往要與政治聯(lián)系在一起,也就是說要考慮兩國關系。下個月(2005年1月),加拿大總理馬丁即將訪華,這對于該國在華的嫌犯應該是個有利因素。相關部門對中加兩國在人權和引渡方面懸而未決的問題正在梳理,且不說賴昌星這樣的大案,就是一些小的案例,包括各自在雙方國家的在押犯,從某種意義上講,也是雙方談判要考慮的因素,說得直白一點,就是籌碼。但柯爾只是一名在山東教過一陣子書的普通老外,身份很低,沒有份量。案情也輕,判不了重罪。駐華使館似乎也不重視,既沒有派人來關注他們這名同胞,也從未通過外交途徑進行交涉。我們也就按照一般案件進行正常審理。想著想著,的士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把我送到了莊園。就這樣,我度過了疲憊而不尋常的一天。靠在床背上,我心里還在想,案子一天不結,我這當翻譯的還要準備說很多很多的話呀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 寫于2010-02-03 19:01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