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 class="ql-block"> 發(fā)表于1960年10月的文章《內(nèi)蒙訪古.一段最古的長城》中寫道:“包頭也是蒙語的音譯,意思是有鹿的地方”,這大概是翦伯贊到內(nèi)蒙古之后聽到的情況介紹,因為至今沒有見到翦伯贊專門研究這一問題的論著。但是名人的文字對于傳說的流布和認定無疑有著相當重要的作用。既有口傳文載,又有史家認同,再加上鹿——是人們喜愛的吉祥動物,包克圖——有鹿的地方,作為包頭地名的來源,也就眾望所歸了。因此,1982年12月21日,包頭市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市長常務會議,依照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,根據(jù)約定俗成的原則,決定包頭地名源于“包克圖”的諧音,即“有鹿的地方”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 包克圖、包頭,鹿城、有鹿的地方,一個美麗而傳承有據(jù)的傳說,表現(xiàn)了北方草原的特色,反映了人們對自然風情、綠色家園的追求和向往……</p><p class="ql-block">歡迎大家來包頭做客!</p>